广电国网公司与MVNO的4G业务一个采用何种经营策略?
2014-07-29
最近,国内4G的发展显得很热闹,先是中移动降低4G资费,再是中联通、中电信获批LTE-FDD试商用牌照,再是中电信的4G万人免费体验、16城线上4G放号、携手京东,再是北京移动4G继续降价、电信推出了个人可定制4G套餐,再是高通的4G芯片市场受到联发科的挑战,还有最近很热的是发改委很可能会最终判定高通垄断等。
可以预见,在4G时代,我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将面临较以往更加激烈的竞争与纷繁多变的经营环境,无论是在4G业务的基础运营,还是移动互联网业务运营,参与主体都将会面临激烈甚至惨烈的市场竞争。随着国内4G业务的启动,目前我国3家运营商都形成了各自发展4G的战略战术,并且对4G市场都有了各自的准备与初步发展,且在将来一段较长时间内维持“一强两弱”的局面。
目前看来,MVNO与广电网络均有可能成为3家4G移动运营商潜在的竞争者——尽管在中长期,3家4G移动运营商受到这两者的竞争威胁不会很大。
1、广电国网公司的4G发展策略
随着国家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正式成立,电信市场将会向广电国网公司开放。获得4G牌照对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固移融合经营也具有很大的战略意义。广电网络拥有700MHz的低频段优良电波传播特性优势(前提是国网公司也成为地面数字电视的运营主体/市场运营主体)。从长远看,广电网络也将会在国内4G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但由于建设4G网络投资巨大,同时在发展的初期,广电网络在渠道、产品等方面都不具有优势,为此需探讨发展的策略。
1)服务与业态发展策略
广电国网公司一旦加入,国内移动通信市场就有4家基础运营商。这4家均面向规模市场,产品在本质上没有太大差异,所以,广电国网公司的4G,宜在服务和业务创新上追求与其他3家的差异化,同时为提升经营效率并努力提升成本使用率,以期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及较高的利润。
2)用户发展策略
广电国网公司的4G用户发展方面:
面向中、高端市场,可为用户提供基于有线电视广播(高清、超高清、下一代3D电视)、高清/超清视频通信、高速率有线宽带与4G业务的融合服务,同时在有线宽带业务上提供差异化的内容服务,在支付、娱乐以及家庭的应用上提供独特的、异于其他3家的产品和服务,以稳定和发展高端用户;
面向低端市场,可为用户提供基于有线电视广播、较低速率有线宽带与4G业务的融合服务。
面向行业市场,提供高QoS专用4G网络与终端服务等。
3)经营策略
有了服务与业务的差异化、广大的用户群,在经营方面,广电国网公司宜顺应大势所趋采取流量经营策略,同时与其他3家运营商达成竞争共识,保护流量价格,流量价格战终归是不明智的。
4)处理好与移动互联网企业的关系
4G时代,移动互联网企业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威胁会越来越大,它们不仅对基础运营商可产生替代效应,而且还会创造出许多蓝海市场。因此,广电国网公司运营4G应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以迅速提升自身的差异化能力,积极同具有巨大用户群和业务创新潜力的领先型移动互联网企业寻求合作,而对于中小型移动互联网企业,则可入股、收购。
2、MVNO的4G发展策略
2013年1月,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为包括天音通信、京东、迪信通等在内的11家企业正式发放了中国首批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
2014年1月30日,工信部又发放了第二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国美电器、苏宁云商等8家企业获发MVNO牌照。
2014年7月1日,工信部终止对MVNO牌照申请的受理。2015年12月31日,MVNO试点将会截止。
获得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的企业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其中包括将短信、语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移动虚拟运营商可拥有企业专利标志、自行发售SIM卡等。
可以说,MVNO将成为国内4G市场中极为重要的潜在竞争者。
除了没有网络,虚拟运营商具备基础运营商的全部功能。从国外的成功案例可知,虚拟运营商都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其渠道、服务和自身产品的差异化优势来发展用户。尤其在4G业务的场景下,国内具有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优势的民资企业,可充分利用4G高速移动数据通信的特点来包装差异化的4G业务,并利用自身对用户需求的深度洞察快速推动业务的融合与创新。
而对于当前的三大移动运营商而言,虽然已全力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但并不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在虚拟运营商进人市场的初期,由于其必须租用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因此两者表现出的关系互补性大于竞争性。但从长远来看,虚拟运营商的潜在威胁是较大的。基础运营商可能会成为基础通信设施的租赁者,从而成为4G产业链的末端。
由于虚拟运营商受到相关政策的规定和限制,且虚拟运营商租用的是基础运营商的线路,虚拟运营商最佳的发展策略应该是在运营初期,与基础运营商互补合作,最终策略是主攻特定客户群或产品链的一个细分区段,将其做深做细做精,而且要避免在规模市场上同三大运营商展开竞争——尤其是价格竞争。另外可以预见,试图以渠道优势实现与其他运营者互补的虚拟运营商将不会在4G市场上走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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